溧水县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南京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南京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现制定溧水县2012年南京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学校
本意见中的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师范学校、技师学院、综合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二、报名要求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继续实行毕业水平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形式,中考报名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结合进行。
2.凡具有本县户口的初二、初三年级在校学生和有继续升学要求的本县户口往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不得参加报名。
3.初二年级在校生参加中考报名,并参加生物、地理考查,考查成绩计入2013年中考升学成绩。
初二年级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有关证明;初三年级学生报名需提供初二年级报名时的建档号,考生报名须按规定交纳费用。
4.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到县招考办集体报名。
往届初中毕业生凭学历证明和户口簿到原毕业学校报名,年龄原则上限在18周岁以内(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在南京市区就读的我县户口的学生可在市区就读学校报名,也可凭学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中学报名。我县户口在外市就读的学生如回本县考试应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名,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名的须在5月14日至15日办理补报名手续,但不再组织英语口语自动化考试和体育考试。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在本县继续升学,应在本县就读的初中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录取政策与溧水籍考生相同。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县继续升学需要提供如下材料:户口簿、流入地的暂住证、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考生被录取后,招生学校不负责迁移户口,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鉴于我市的生物和地理考查成绩计入升学成绩,以下学生均须参加两学科的补考。
①初二年级已参加过考查的休学学生;
②初三年级从外市转入本市的学生;
③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一).中考的考试与考查。
1.考试和考查均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考查科目为历史、生物、地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其中,生物和地理考查安排在初二年级进行。
考试科目满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各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思想品德60分、体育40分。
考查科目满分为:历史60分,生物、地理各20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分等第,不计分。
中考成绩总分为740分。
2. 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在市招办和市教研室指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由江苏省统一命题,满分24分,计入英语学科成绩。
3.思想品德和历史学科实行合场、合卷和开卷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读物),生物和地理学科实行合场、合卷和闭卷考试。笔试各科均在答题卡上答题。
4.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由市统一命题,县教育局组织,初中学校实施。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项目各有4项。市教研室4月底公布每门学科考查的2个项目,学生在临考查时再从2个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考查,即每个学生须完成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各1个。
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升学时供录取学校参考。
5.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校汇总,在指定时间内到县招考办申请查分。
(二).体格检查和体育考试
1.体检工作在县招考委领导下,由县招考办会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组织实施。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须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体检质量,并对体检结论负责。
对职业学校有专业需要评价肝功能的,考生应当自行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在本省外市就读的学生,可将就读地指定医院的体检表交县招考办确认。
2.体育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育考查采取选项办法,考生在三类选项中各选一项考查,三项满分为40分。
(三)在本省外市就读回原籍考试的补报名考生,可将就读地市招办或市教研室出具的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证明、体育考试成绩证明、及指定体检医院的体检表,交县招考办报市招办确认。
(四)专业加试
报考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学校和项目。招生学校按市规定的统一时间组织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关学校。
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专业加试时间安排在5月19日。
加试成绩在加试结束后5日内由加试学校公布,并上报市招办。加试成绩在录取中的作用由招生学校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照顾政策
烈士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个人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届生,在填报志愿前,应将有关部门证明交到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汇总后统一交到县招考办,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
五、普通高中指标生
1、今年继续执行招收指标生的政策,将省溧中统招计划的70%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解主要以各校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同时对部分办学质量较高、办学特色显著的初中进行适当奖励,具体方案由县教育局另文公布。
2、报考省溧中指标生资格:
(1).在本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报名的初中校就读初三年级满一年;
(3).综合素质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以上;
3、填报志愿前,各初中(含省溧中初中部)要在学校校园醒目位置将指标生条件公示,同时公示符合指标生填报资格的考生名单、不符合指标生填报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
经举报查实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若已被录取为指标生,将取消指标生的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同时追究学校有关人员的责任。
从2015年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应届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
六、志愿填报
1.考生在文化考试结束后、评卷开始前,由就读学校组织考生一次性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
2.考生志愿分四个批次填报:
提前批次:
(1)省溧中、南师附中、金陵中学指标生(一个志愿http://www.2exam.com);
(2)高等师范学校或普通高中科技、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一个志愿)。
第一批:省溧中(一个志愿)。
第二批: 县二高中、县三高中、县中等专业学校综合高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三个志愿,有一个为只能填普高的零志愿)。
第三批: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一个志愿)。
3、 考生升学志愿填报,须经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填报志愿是考生应有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某些指定学校。考生因故无法填报志愿,可于填报志愿结束后一日内,直接向县招办申请单独填报。
4.招生范围
(1).县三所普通高中和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本县招生。
(2).经市教育局批准,南师附中、金陵中学指标生依据安排的计划面向本县招生。
(3).省、市命名的科技、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依据安排的计划可在本县招收特长生。
(4).省内有计划安排的职技类学校可在本县招生。
七、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采用电子档案,实行全过程计算机管理。《录取通知书》由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并加盖录取专用章。
1.依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今年的中等学校招生分别安排如下:
(1)省溧中统招计划人630,其中将70%(441人)的指标分配到全县初中学校。
(2)县二高中统招计划人540人。
(3)县三高中统招计划540人。
各普通高中在完成招生计划后,可适当招收少量择校生,择校生招收数严格控制在计划数的20%以内,择校生分数严格执行上级规定。
(4)溧水县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按照南京市下达的计划执行。
2.录取顺序及录取原则
(1)录取顺序及说明
提前批次:
①省溧中、南师附中、金陵中学指标生;
②高等师范学校、普通高中科技、体育、艺术特色学校。
第一批:
省溧中统招;统招结束后招择校生。
第二批:县第二高统招、县第三高中统招、县职业专校综合高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
普高在统招结束后方可招择校生。
第三批: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2)录取原则
①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分别划定本县各批次录取学校投档控制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②同批次学校录取工作同时进行。由招考办按考生志愿的顺序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第二志愿生源,依次类推。
③各普通高中在招收择校生前必须首先完成统招计划。招择校生按“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执行。
④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518分(总分的70%)以上,师范学校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555分(总分的75%)以上,由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444分(总分的60%)以上,由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择优录取。
⑤对刚好达录取控制线总分相同考生的录取: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若仍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二门学科总分,若再相同则根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⑥考生能够正常录取但要求退档的,县招考办不予办理。
八、招生纪律
根据苏教招[200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2]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03]15号《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招委[2012]5号宁教[2012]18号《关于规范2012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将从严治考、依法治考、依法行政,及时查处并纠正招生考试过程中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和督查。
招生考试部门和各中学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对毕业生开展正确的升学指导。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全面完成各项中招任务。
各级各类招生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实行有偿招生,破坏师德建设;不得擅自招收学生和违规收费;不得在录取过程中自行其是、不顾全大局,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主要工作日程
3月9日至10日 组织考生网上报名
3月12日至16日 组织招生体检
4月11日至13日 组织体育考试
4月21日 组织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
4月27日 体育补考
5月4日至10日 科、体、艺专业加试报名
5月10日 组织物理、化学实验考查
5月14日至15日 中考学生补报名
5月19日 科、体、艺考生参加专业加试
5月28日至31日 学校公示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6月16日至18日 中考文化考试
6月19日 初二学生生物、地理考查
6月20日至21日 考生填报升学志愿
7月4日 公布中考成绩
7月上旬起 统一招生录取
8月 职技类学校补录
十、本工作意见适用范围为溧水县行政区域,由溧水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溧水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溧水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